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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释义
    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是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可以不用重新签订。
    一、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工作调动是不用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调动一般只需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变更,但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如果工作的调动只是在原单位对工作岗位的调动,这肯定不用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工作的调动如果是从总公司调动到子公司的,这就需要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忽然要换名字重签合同是为什么
    公司更换名字不需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
    三、企业变更员工时如何维权
    公司变更原有职工维权的方式: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即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若用人单位违约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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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9: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