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部联防联控投诉电话多少 |
释义 | 国务部联防联控投诉电话包括: 1、教育部:电话:010-66092315/3315; 2、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12381; 3、交通运输部:电话:12328,010-65292831; 4、农业农村部:电话:010-66179655; 5、商务部:电话:010-85093881; 6、文化和旅游部:电话:010-65201455; 7、国家卫生健康委; 8、海关总署:电话:12360; 9、市场监管总局; 10、国家邮政局:电话:12305。 防疫十条措施: 1、细化社区疫情防控网格,每个网格建立一支由社区工作者、社区医生、物业管理人员组成的专班队伍,并建立相关人员联络机制; 2、强化小区人员进出管理,实行发放出入证管理,由物业公司、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志愿者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强化管理,确保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3、小区门口制发告示,设立检查站点,对进出人员做好宣传防控,并做好排查登记; 4、要求社区居民谢绝亲朋好友来访。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如有需要由本人到门岗领取; 5、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对已进入的外来车辆、人员,全部登记,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要求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对不戴口罩外出的居民进行劝解,使其回家。居民出行务必戴口罩,继续加强宣传,提高居民防护意识; 7、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一对一”关怀和服务,帮助其解决隔离期间生活实际困难,并及时公示关怀责任人相关信息; 8、小区走廊、楼道、电梯等公共场所由所在物业公司实行定时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障公共场所环境整洁; 9、小区内流动广播早八点到晚七点不停播放科学防疫相关要求和应对知识; 10、动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不来、不去、不聚、封闭、防护”十字方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