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变更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税务变更不要求一定是本人去。一般来说税务变更有以下材料即可:1、书面申请;2、营业执照及工商局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承继原纳税人债权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5、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