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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奥等级制度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除了将军生母、子女,御台所和侧室外,还有负责服侍她们的奥女中。将军的御台所多从五摄家或皇室迎入,作为朝廷与幕府之间信任的默认,但真正为德川将军家诞下继承人的正室只有第二代将军御台所阿江与夫人(法号:崇源院)一人而已。将军生母亦可被尊称“生母大人”、“御袋样”。一旦将军去世,正室、侧室皆落饰出家。只有将军御台所、下任将军生母可以继续留在大奥内居住,甚至在大奥内掌权(如五代将军纲吉公生母桂昌院和七代将军家继公生母月光院);没有生下子嗣的侧室和御内证落发出家后都必须离开江户城,迁到樱田御用屋敷居住,余生为逝去的将军祈求冥福。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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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2: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