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中标了一批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的电脑,但是这批电脑在我中标之后被别人报备了我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四条的投标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中标无效、罚款、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并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四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他人报备我中标的政府采购电脑? 当他人报备你中标的政府采购电脑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首先,核实报备的真实性,确保对方的报备是合法有效的。其次,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合同,解释你的中标情况,并要求他们对报备进行进一步调查。同时,与政府采购中心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协助。此外,你还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了解你的权益和应对策略。最重要的是保持沟通和合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备查验。通过以上措施,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这一问题。 结语 遇到他人报备你中标的政府采购电脑时,你应采取以下措施:核实报备真实性,与相关部门联系,提供证明文件并解释中标情况;与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寻求支持和协助;寻求法律咨询,了解权益和应对策略;保持沟通和合作,积极配合调查,并保留相关证据。通过以上措施,维护合法权益,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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