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总则18条解读
释义
    民法总则18条的内容在新的《民法典》中也是第18条,具体内容解释为:十八周岁以上的人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7: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