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条备注不是必写项目,特殊情况根据实际进行说明即可,如只是收到一部分还款的,可以在备注中写明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剩余款项。收条备注里的数字要写大写的格式。收条最先写的就是日期,以收到款写收条时的日期为准,款项是用做什么的一定要写清楚,收款的大写金额不能出错,并且大小写金额要保证完全一致,收款单位栏可以只盖章或者写上单位再盖章,收款人与打款人签字收据才算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