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办理加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护照办理加注是指由护照签发机关在护照备注页上增加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性内容,加注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需要加注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照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4、驻金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及军队离退休(未移交地方)人员。 办理材料具体包括: 1、填写好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提交有效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护照无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需要做变更加注的凭证。(加注曾用名需提交载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加注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需提交曾使用该姓名凭证原件,如定居国外凭证、境外驾驶证、载有外文姓名的出生证、境外学校毕业证等); 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护照加注办理流程: 1、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指纹、相片和签字。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指纹、相片和签字。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3、审核审批: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核查相关管理信息库,核实有无法定不准出境等情形,审查有报警事件的转调查; 4、制证签发:再次核查相关管理信息库,通过核查的制作签发出入境证件,不通过的退回审核审批环节; 5、送达。 综上所述,护照是国家或地区政府发给所属公民/国民的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等合法的身份证件,以及证明该公民的国籍、身份及出国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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