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工程事故的发生。当工程事故发生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工程事故的发生。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安全负责,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 4.《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工程事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