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养殖场,离开水源地1000米建场即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随着水资源的逐渐萎缩,饮用水水源变得非常的重要和紧缺。这就要求我们对现有的饮用水水源地做好保护。而对于养殖场来说,粪污处理的最简单方式就是直接排放,如果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很容易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严重的污染,从而危害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