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程序是: 其一、协商 解除合同 的程序: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 二、合同双方对 合同解除 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合同。 其二、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 一、发生法定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 二、 合同当事人 根据法定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 《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