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合同试用期是否过长? |
释义 | 劳动者试用期离职不发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合同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不合理。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一旦在用人单位实际做工,用人单位就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你现在的现状,建议你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交到你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在劳动局内部,仲裁请求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数据可参照同工、同行业标准。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结语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试用期离职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协商不一致,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改正,并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建议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合同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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