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取保一年到期后的措施有哪些 1、取保一年到期后的措施如下: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