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隶属国有和集体的,向所在地的建设局和安监局反应和投诉,并且有政府出面负责整改处置。房屋产权隶属个人的,是商品房的,也能够向所在地的建设局和安监局反应和投诉。隶属个人自建的,能够找到建设方的上级单位或者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投诉。隶属个人施工方的,向所在地政府的安监部门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