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此即对酌情分得遗产权的法律规定。酌情分得遗产权的权利人取得遗产的权利是独立的,酌情分得遗产权既不同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也不依附于继承人的继承权。 酌情分得遗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1、酌情分得遗产权人是法定继承权以外的人,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2、酌情分得遗产权人只能是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3、酌情分得遗产权人所得的遗产份额不等。 一、民法典对遗产分配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是遗产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