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