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 1、因行为人原因导致失真的商业广告宣传不构成犯罪。失真广告包括:广告主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过于自信,导致夸大事实的商业广告;广告主和消费者对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理解导致的事实差异;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理解不同导致的广告失真;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缺乏商品知识导致的不真实广告;低水平商业广告制作技术导致的广告失真等。在上述情况下,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做了不真实的广告,但没有故意欺骗的主观意图,不能以本罪论处; 2、虚假广告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大多数虚假广告行为都是民事违法行为。严重情节包括以下情况:多次做虚假食品广告和人工药品广告;多次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和虚假广告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其他情节严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