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在苏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想买房都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 而对想要落户苏州的新苏州人来说,往往要面对更加严格的买房条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购房者在苏州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2、能出示有关于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3、购房者在苏州有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在苏州有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4、购房者在苏州没有房屋,是属于第1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婚,则要夫妻双方在苏州都没有房屋的才有购房资格。 5、如果购房者在苏州以外的其它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且符合以上条件在苏州再次贷款买房,其首付要付款百分之六十以上,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如果购房者是苏州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两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而两者如果有第三次贷款记录的话,银行将不会贷款给你。 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在苏州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经济适用房相对开普通房屋来讲价格更为经济,但是其本身就是购房者只拥有部分产权,因此,即使购房者自动提出不要产权,那也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一、收购公司主要看什么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于,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写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