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手续没办过,已经养大了,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解析: 去民政部门重新办理收养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所以你首先必须确定这是不是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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