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
释义 | 可以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具体如下: 1、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中国人的近亲属; 3、定居在中国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 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2、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3、提交相应证明: 4、外国护照复印件; 5、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6、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 7、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华侨回国定居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登记)常住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出境入境证件; 3、省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的 《华侨回国定居证》; 4、本人或配偶的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或者不动产权证 (宅基地使用权证)。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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