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金可以兼职吗 |
释义 | 拿失业金不可以做兼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冒领失业金有什么后果 冒领失业金的后果会责令领取人退还,还可能对其处以罚金。失业保险金指的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失业补助金怎样才能终止? 如已经处于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是可以根据个人需要,主动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退休);(五)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二、办理流程:(二)、(三)、(四)、(五)、(六)的情况,由人社局自动操作发放暂停。(一)的情况,也就是如果找到单位,重新就业了,单位给缴纳社保的话,直接通过已经办理的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为重新就业的当月。 三、挪用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罚 挪用失业保险金的处罚规定是: 1、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属于挪用救济资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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