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00人以下活动报批流程 |
释义 | 500人的活动不需要报批。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关于活动举办的相关问题: 一、各级政府召开的会议,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报备制度。二、对于公开场合的集会,按照相关规定: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写明集会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三、以下节庆活动,擅自举办将被追责。1、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经同意,不得举办大型活动。2、各地都有规定,大型活动将实行申报备案制。凡擅自举办大型活动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追究责任。3、凡由各级政府利用固定场所举行单场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以及商场促销等活动均为大型活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承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责任4、大型活动实行申报备案制。举办大型活动前,承办单位须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申报;申报同意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同时由安监部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由上述可知,500人以下活动不需要报批,建议在举办大型活动前先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询问是否符合活动举办制度。 法律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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