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腿中断,可能没有伤残,也可能是三级伤残。发生大腿骨折以后,应积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以后进行良好的康复功能锻炼。大腿的功能完全恢复正常的,那就是没有伤残。如果是双侧的大腿发生骨折,骨折情况比较严重,经过手术治疗以后,仍然存在双下肢残疾的,可以是最严重的三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