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铺没有上下水不能说合不合法,只能说不符合规范。上下水应属于配套的基础设施,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注明是否提供此设施,应按当地商品房基础设施的统一配备规格处理。如果是配套设施有争议,你可以去当地的建设局、建设委员会等建设行政部门咨询一下。 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应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也应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