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自行车与机动车一样实行右侧通行; 2、道路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3、有自行车道的,应当在自行车道内行驶; 4、没有自行车道的,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距右边1.5米内)行驶; 5、有自行车道但被占用无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自行车道; 6、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