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期诉讼时效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时长仅为一年的情况一般包括: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形等。《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什么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诸如继承权,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返还财产的请求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物业费缴付的请求权等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4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二)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的;延付或拒绝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三)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二、各个民事诉讼时效有何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1、短期诉讼 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长期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就为3-20年。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绝对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财产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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