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一个女儿想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将探望孩子的具体时间定好,写好关于孩子的探视时限,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处理的?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进行。 二、抚养权在男方孩子去女方家可以吗 监护权交给男方,女方可以探望孩子。在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后,孩子可以去女方家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允许另一方探望孩子,建议双方协商,避免发生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纠纷。协商不成的,不能探望儿童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探望儿童的权利。这时法院往往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作出判决,然后请孩子的父母协助执行。 三、探视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根据协议,如果协议可以就可以带回家,如果不能,就不能带回家。子女探视权的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的一方。探视的方式和时间一般是离婚时父母约定的。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离婚时双方应就子女探视事宜进行协商,并对探视方式和时间作出具体、详细的安排。离婚时双方不能就子女探视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案件时应当同时作出判决。一般来说,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严重改变其生活规律的前提下,间接教养只能在一定时间内与孩子进行交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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