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后,会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但在恶性肿瘤治疗期间,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中的“继往不续保”规定,不再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而这个规定是否适用于其他疾病,则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约定保险人在发生保险标的或者约定的风险事件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以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致使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标的、确定的风险事件的发生时间或者可能给保险标的或者保险金的数额、范围造成重大不确定性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继往不续保条款,应当明确列明续保条件和不续保条件,续保条件和不续保条件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