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的总结 |
释义 | 1、包括四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要求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其具体归属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4、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5、征收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补偿: (1)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其他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另外,“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参照耕地的标准来确定这两项费用,实在是太低了。因此,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之后又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对此进一步强调,力求解决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比较突出的问题。然而,即使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区片地价已经变得落后和不合理。因此可以利用“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的原则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 (2)农村房屋农村房屋是按照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可见,房屋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说到这里,可能有读者会困惑了。所以我们要区别两个概念:补偿和安置。补偿和安置经常放在一起,但是这二者是有区别的。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产权的补救措施,安置则是对产权人及家庭成员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在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中,与户口基本上没有关系,而有一定关系的主要是要求安置的权利,也就是获得免费安置面积或者平价购买安置房的权利。针对安置的问题,地方政府可能会制定一些规章和政策,而更多的则是存在于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当中。综上所述,对于土地征收补偿,会涉及到很多其他问题,比如户口的迁出和迁入、承包地的调整和分配,以及离婚和结婚导致户口变动等等,十分复杂。弄清楚这些问题很重要,但是也是十分困难的。所以,如果大家面临征地补偿居民户口有何区别的问题上,最好还是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助大家处理,以防止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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