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涉外合同中,如果双方出现了关于国际贸易术语含义的争议,应当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解释标准。如果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歧义或者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等综合因素来解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20》中对于国际贸易术语的定义和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协议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的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应当以合同文本、交易习惯、合同磋商记录等为解释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