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总部有权对加盟商解除合同具体解释如下: 一、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应当有对方,看公司总部是否与加盟商签订合同。如有合同,公司总部作为加盟店的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解除合同是指当一方在履行合同时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合同的法定终止是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逾期违约、延期违约、根本违约等情形,即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