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人安全。需要提供的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等; 5、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6、显示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照片、录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