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把人带走?
释义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一、治安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
    治安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派出所是不能执行拘留的。对于在派出所待24小时应为继续盘问或传唤。24小时后,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让其离开,反之公安机关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二、民警不出示证件能否传唤公众
    民警不出示证件是不能传唤公众的,警察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时,一般都应该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真实的身份,并向被逮捕人出示传唤、拘留证明。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无需书面手续证明,事后可以补办有关手续。根据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质证、检查,质有特定情形的,可以向社会公布经公安机关批准,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讯问。
    三、二十四小时不放人是否就定罪了
    不一定。可能是由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刑拘或者是做出其它强制性的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3 5: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