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罪犯因劳动致伤残监狱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执法活动。罪犯不是职工,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死亡,应当按照《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及其配套规章处理。对处理不当的,监狱管理机关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正执法和维护稳定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监狱予以纠正。监狱在组织罪犯参加劳动时,应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并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因劳动致伤残的罪犯,只要不是故意违反规定,均应得到监狱提供的人身损害赔偿。《监狱法》第七十三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