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常开具发票不应另交钱。 顾客正常消费索取发票不需要给钱。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发票开具的方法如下: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应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应按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仅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票应该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当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