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在失踪24小时后可以报案,但有证据证明失踪人员存在人身危险的,可以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妇女、儿童可能被拐卖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