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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住院为啥不给营养费护理费
释义
    法律分析:因为既然没有住院,说明伤情不严重,就不需要增加营养。既然不住院,说明生活可以自理,就不需要人护理,所以,就没有营养费和护理费了。况且,法院判决支付营养费和护理费,除了医院的住院费发票以外,还需要医院单独出具书面证明的。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具体赔偿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需要赔偿的项目很多,包括:
    1、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恢复情况,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受害者受害后的自理能力一般应由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确定;
    4、营养费。可按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至60%计算。营养赔偿的时间范围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意见后酌情确定;
    5、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确定之日起20年计算;
    7、残疾辅助器具费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二、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三、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工伤期间的营养费,按工伤保险条例只有住院期间有伙食费补贴的,护理费如果确需护理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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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