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未婚同居解除关系不需离婚,若发生财产或子女纠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共同财产若属于按份共有,按各自出资额比例分割;若属于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共同权利。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无协议则按等分原则,并考虑各自贡献和生产生活需求。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因此无需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在同居期间出现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财产或共同经营所得收入,若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如果无法确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若无法确定出资额的比例,则视为等额享有。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如有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若无协议,则应按照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