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有: 1、提单是指可凭以押汇货款和向目的港船公司或其代理提货的提单。具有收货凭证,运输合作,物权凭证的三个功能。 2、电放提单是为了满足近洋运输和贸易需要的商业创造物,但其在法律上的性质却是尴尬的。按中国《海商法》规定,提单应当具有三项功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货凭证和目的港交货凭证。 3、正本提单上有时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正本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托运人遗失其中一份,可凭其他各份提单提货,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 4、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是相对的,这两种提单都可能是船公司出的,也都可能是货运代理出的.这是从出单方式来分类.最简单的说,正本就是有正本签章,目的港需要原件提货的提单。提单上标明“ORIGINAL”(正本)字样。 5、电放提单是目的港可以凭传真件提货的提单。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