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可否做抵押物?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人没有房屋权属证书,房屋不可以作抵押物。 一、一般二次抵押贷款多久可以拿回产权? 办理二次抵押担保贷款时,注销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回产权。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应由抵押人携带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还清贷款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注销,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审查,确认属实当场进行注销手续,注销完毕退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新规定是怎样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法律并不对拥有房产的公民作出年龄上的限制,未成年人一样可以作为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父母可以通过赠与的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具体流程为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就赠予房产的协议,办理公证手续,领取赠予的公证书。此后由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的窗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再备齐资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由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产权证书。 三、房产证掉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 房产证丢了补办原先规定于《房屋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但是,《房屋登记条例》已经于2019年9月6日废止。具体补办需要咨询当地房屋登记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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