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受益权的特点 |
释义 | 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是信托投资公司在实务中的一项创新产品,能较好地满足委托人(兼受益人)的要求,也符合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要求。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最主要的特点是将信托受益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进行转让。在集合资金信托期间,单一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将不再享有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但仍然享有在集合资金信托期满后继续获得信托利益的权利以及在信托终止时获得信托财产本体的权利。 (2)另一个特点是单一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仅仅是转让未来一定时期内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以此来进行融资,并不想完全放弃信托财产的受益权,更不会真正转让信托财产。因此,信托投资公司在设计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时,通常都设置了单一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回购受益权的步骤。 (3)另外,上述的受益权回购,也是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中非常重要的担保设计。只要信托财产的预期收益稳定且丰厚,同时,信托财产具有较高的溢价或较强的回购担保,信托投资公司都可以尝试运用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来满足委托人的融资和投资需求。 3、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的功能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是一个应用广泛的信托创新产品,在我国的金融市场和投资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帮助企业融资,摆脱财务困境。企业大都拥有不少财产,这些财产对企业的经营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或者对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具有重大影响。如果企业遇到了财务困难,现金流难以为继,并难以彻底让渡这些财产的所有权。此时,企业就可以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运用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来实现两全其美:既能顺利地募集到所需的资金,又不致丧失对自有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2)强化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使其资产配置更加合理。企业的很多长期资产在流动性方面都比较差,导致企业的资产周转速度较慢,并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运用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既可以加强这些长期资产的流动性,又可以获得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资金,从而使企业的整体资产周转加快,在保持经营毛利不变的情况下不断增加企业的经营收益。 (3)丰富了投资者的理财产品种类,增加了资金转化的投资渠道。目前,我国投资者所能投资的金融品种还是比较少的,收益风险适中的产品更少。投资者常用的银行存款具有利率太低的弊端,股票投资则具有风险太大的弊端,而信托受益权转让之组合信托这一产品在经过较好的信用增级后,由于风险和收益均适中,因此很受稳健投资者的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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