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方法:一、户口迁入学校: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二、户口迁出学校: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3、持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