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我朋友一起合作开了一个店,然后后面因为些矛盾,他走了,但是我还在开然后这几天他突然把密码改了? |
释义 | 网上被骗后,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后立即冻结自己的银行卡,并且停止支付功能;准备自己被骗资料去当地派出所报案等待结案,破案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破行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我在工作中注册了一个微信,然后以自己的身份注册了。现在我把他冻结了,她让他报警。现在我在查我的聊天记录,查我钓鱼的证据,然后起诉我 法律分析:一般自己的微信号他人无法冻结,如果侵犯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我和一个男孩在网上恋爱两年了。现在我分手了,然后他说我被骗了。我没有爱上他,但我确定我和他在一起,我给他送的快递买的东西都送到他家了。当我坠入爱河时,我真的向我要裸照。如果我不给他,我就分手。现在他为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照片网恋就会让对方以为自己是在和照片上的那个人谈恋爱,对于照片本人而言也是一种侵犯。照片本人没有同意使用自己的照片随意在网上传播,这样的行为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触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是会受到刑事的追责,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会允许有这样的行为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我昨天遇到一个骗子,他把我的不雅截图发给我,威胁我发朋友圈 网上发布虚假消息诬告他人,情况严重的,涉嫌诬告陷害罪或诽谤罪。前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我在微信上被骗了200块,有转账记录,他把我删了,我举报他,会给他封号吗吗吗吗? 微信转账被骗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微信平台举报,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予以受理,并立即进行调查和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对不起,我表哥给我拍了很多丑照,然后做了一个表情包。他违法吗? 拍摄违犯行为不属于侵犯肖像权,而是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具体包括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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