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改革成为中心议题。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着力解决好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要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深化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体制改革。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