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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承诺的变更是怎样的
释义
    合同承诺的变更是: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原要约失效,该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新要约;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
    一、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如下: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
    二、要约是否可撤销一起
    要约可撤销,1、如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2、如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三、要发要约需要哪些条件
    发出要约要满足如下条件:1、要约人具有作出要约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希望与特定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该意思表示应当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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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