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主去世后,所遗留的房产通常情况下是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就按法定顺序继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都需要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房主过世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