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的保卫职能,是维护国家的独立与安全,捍卫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防御外敌的侵犯和颠覆。国家的交往职能,是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从事对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技术等的交往和合作,调整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创造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国际环境。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可能置身于世界之外,国家的交往职能日趋扩大。由于现代交通和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又为国际间的交往与合作提供了物质基础的极大便利,这就使国家更有利于实施这一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二条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