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全省一类地区(广州)达到1705元/月。 一、如何申请东莞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失业证明; 3、社保卡或银行卡。 申请后,社保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东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对较为严格,需要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此外,失业人员需要及时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够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二、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东莞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其在失业前最后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80%; 2、第二个月起,标准为其在失业前最后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0%; 3、从第七个月起,标准为其在失业前最后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50%。 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标准为东莞市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标准为东莞市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成。 综上所述,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