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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签后可以加夫妻另一方名吗
释义
    网签后不可以加夫妻另一方名。网签后加夫妻另一方名需要撤销网签,需要重新走流程。网签上的购房人跟出房本人是一致的。过户后可以夫妻加名,前提是房子没有抵押没有贷款。
    后期,房产证可以添加名字,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购房者如果想增加房产所有权人可以待房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去房管局申请加配偶的,配偶则拥有了该套房产的一定的所有权。
    网签需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具体如下:
    1、如果是贷款的情况下,要买方的夫妻双方同时到银行去进行面签;
    2、如果是全款,看买方要在房产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如果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一个人自己到场就可以,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那必须要夫妻双方都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要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及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位)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以上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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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