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教师开除公职条件 |
释义 | 醉驾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要承担刑事责任,教育行政机关是可以做出开除公职处理的。 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所以该教师被采取撤销教师资格,必然不能担任教师,须开除职务。 但是不必然就会撤销资格,如果只是给予行政处分,那可能有保留教师职务的机会。 法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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